科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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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9-30 17:02  

各相关部门:

2024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认定工作已于近日启动。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市教委根据工作需要委托高校开展专题研究项目。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面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我市“双一流”学科设置。一般项目面向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设置。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标准为:一般项目每项6万元,重点项目每项20万元。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资助标准为每项2万元。

二、项目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主要围绕我市“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01基础研究。

2.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对我市“十四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

3.鼓励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围绕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和学理化研究;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战略部署; 围绕践行“四个善作善成”,谱写天津篇章,聚焦布局科技和未来产业变革,发展新质生产力开辟更多新赛道;聚焦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科技园等机制体制创新;聚焦建设教育强国,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方向,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结合我市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对策研究,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4.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认定条件

自然科学一般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岁,重点项目不超过55岁,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主持人不超过45岁,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为主。

四、申报要求

(一)紧密围绕本系、本部门学科发展规划、重点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高层次创新团队培养计划等中心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

(二)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三)鼓励开展跨学科、跨单位(特别是与企业合作)研究,鼓励聘请校外知名专家担任项目顾问。

(四)鼓励青年人才申报,不断增强其进行独立思维和开展协同创新研究的能力。

(五)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避免多头申报和低水平重复研究。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的项目(含相近课题)不得申报。如发现多头申报,将取消项目申请人的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

(六)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可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的研究目标、进度安排、项目预算与预期成果。对擅自更改的,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102817:00,请申报者将《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送交院科研与研究生处(南院办公楼210),电子版发至kyglk@tjcm.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 尹老师

联系电话:24160531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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